“多年来,清溪水库里有不少人游泳,更有甚者还把狗拉到里面洗澡,还有人在洗衣服,这里是丽江的水源地啊”
丽江市人大副主任直指水源地保护一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水源地保护一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涉及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健全,整个工作体系还不完善。”在8月17日举行的“2012年丽江环保世纪行” 启动会上,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龙公开向媒体表示,(丽江)水源地切实实现水效率化、安全化,已经刻不容缓。对此,“饮用水安全水源地保护”也成为 丽江关注环保的一大主题。
饮用水源地每天数百人游泳
“禁止游泳,后果自负”。位于丽江市区上游的清溪水库大门口和水库周边,都能看到这样8个大字的警示牌,但这块牌子显然难以阻挡市民在这里嬉戏的热情。
“多年来,清溪水库里有不少人到里面游泳,更有甚者,还把狗拉到里面洗澡,还有人在里面洗衣服,这里本是丽江的水源地,现在变成了公共浴池。”去年以来, 晚报记者就不断接到丽江市民的电话和短信反映,水库最多时约有300人在里面游泳,担心水源地遭污染,晚报曾对此现象进行了采访报道。
在清溪水库记者看到,几名10多岁的男孩正在打水仗,拿着一只空酒瓶,在水里扔来扔去。下午两点以后,水库开始了人流高峰,游泳的、洗澡的、遛狗的都来了。
据水库管理所负责人介绍,近些年来,水库每年都会发生游泳死人的事件。为防止纠纷,管理所只好在大门入口和水库周边的明显位挂牌提示“禁止游泳”,但效果不大。这位负责人说:“一般情况下水库里游泳的人有一两百人,最多时多达1000人左右。”
人大观点
丽江水污染的死角还很多
据了解,丽江盆地水资源主要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城市主要饮用水源主要依靠白沙三束河水系的冰川融化水和清溪、黑龙潭等岩溶泉水供给。清溪、黑龙潭和白沙三束河水系等成为丽江城市水源要地,市民也对这些水源区域的安全非常关注。
“目前涉及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健全,整个工作体系还不完善。”王金龙介绍,如清溪水库历年夏季游泳屡禁不止,今年更是摆摊设点,叫卖租售,一 片混乱。而三束河是丽江城区居民饮用水的直接来源地,但是在源区里放牧、乱采乱挖现象仍禁而不止,水源区内原本茂密的森林正变成稀疏的林地,个别区域不仅 失去涵养水源的作用,而且还出现了树木枯死树根被挖的现象。
“近几年来,随着极端气候的频繁出现和水污染突发事件的不断增多,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形势日益紧迫,但对这些问题和矛盾,却没有引起我们一些部门和人员的足 够重视。”王金龙说,水资源应做到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并举。虽然从大环境来讲丽江还是山青秀水的,但关起门来讲,丽江水污染的死角还很多,在全市范围内因 采矿、取土、挖沙、采石等造成水土流失乃至灾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引水、截水、排污、争夺水资源等导致的群众性矛盾纠纷逐 年增多,农村的安全饮水不同程度受到威胁,治污的进程还满足不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治污的覆盖面还很小。
环保关注
饮用水安全是重中之重
丽江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介绍,连续4年来,丽江从局部干旱发展成为大面积干旱,一些粮食主产区因缺水而导致连年绝收,一些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非常突出,许 多地方泉水断流,河道干枯,有的水源涵养林树木枯死,以往几十年才出现一次短时间断流的黑龙潭,近年来连年断流,今年断流已达半年之久,许多山区的水源点 枯竭,老百姓原有的供水设施因水源枯竭被废弃,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饮用水困难成为部分山区老百姓的主要生活困难。
随着丽江市水资源总量的连年递减,使得原本水资源分布就不平衡的区域更是雪上加霜,严重的缺水还会导致局部区域水污染加剧,直接影响到全市经济发展、民生 保障、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对此,今年丽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决定以“饮用水安全水源地保护”为主题。
政府措施
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丽江市副市长张仁彬介绍,近年来,丽江市规范设置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组织实施了环保部资金支持的丽江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在三束 河、清溪水库、黑龙潭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共设立了9块宣传牌、13块警示牌、9块保护区界碑、49块保护区界桩等水源保护区标志。此外,实 施了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工程,在三束河一级保护区范围用3股刺铁丝网围成3000米隔离带,清溪水库一级保护区水面设置了100余米不锈钢物理隔离栏、建 设了300余米防护围墙,黑龙潭一级保护区制作安装了50余米大理石防护栏。
据介绍,为加强水源风险管理,提高水源应急保障能力。丽江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丽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防范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建立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事件应急机制。
市政府还制定了《关于抓紧报批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组织、督促各县(区)政府切实加强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确 保饮用水安全,同时,对原为备用水源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已变为现用水源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要求 各县(区)政府加快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据悉,2011年3月,玉龙县制定的水资源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已于2011年9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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