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社区】品牌代理商招募公告(全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民政部联合十六部委印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有限公司,充分利用权威的中央媒体品牌优势、强大的媒体信息化能力,联合四川大榕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立足自主研发,推出社区管理平台——“人民社区”。
“人民社区”专注于基层治理、社区生活规划,致力于打造有温度的社区服务平台。创新融合人民日报数字屏媒、人民社区小程序、政府微信公众号三大平台,匹配专业的媒体运营,切实推动“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与城乡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引领社区运用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强化科技支撑、增强社区治理能力。
“人民社区”品牌代理商招募正式启动,本公告适用于全国范围内。
一、招募范围
1、招募区域:全国范围内省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及下属地级市。
2、行业范围:新媒体、营销策划、广告、应用推广、网络信息服务等行业。
二、“人民社区”品牌代理商权益
1、“人民社区”品牌授权;
2、区域内“人民社区”产品销售权;
3、区域内“人民社区”内容发布管理权;
4、区域内“人民社区”运营权;
5、广告引入权;
6、项目引入权;
7、总部对代理商提供的支持:
8、平台运维服务支持内容管理服务支持;
9、产品相关技术支持、技术开发迭代支持;
10、提供不定期专业培训;
11、行业的市场政策分享、营收案例分享和指导;
12、提供统一的市场宣传物料设计指引。
三、“人民社区”品牌代理商招募要求
1、 省级代理
① 依法注册,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且在行业领域内从业2年以上,经营范围包括媒介代理、广告策划、编辑设计、会展会务服务,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
② 拥有一定的政府客户资源优势和突出的客情关系,市场开拓和市场驾驭能力强,具备一定的营销活动策划、组织、执行能力;
③ 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开展新媒体代理业务的办公条件,拥有成熟的销售、策划、编辑、运营、售后服务人员,公司核心代理团队人数不得少于14人;
④ 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回款能力,能自主承担新媒体代理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⑤ 将人民社区系列产品列为其主要或唯一经营业务,且愿意接受总部对其进行审核、监督和指导。
2、 市级代理
① 本地独立法人机构,从事新媒体、营销策划、广告、网络信息服务等行业公司,行业协会等;
② 拥有本地政府客户资源优势和突出的客情关系,市场开拓和市场驾驭能力强,具备一定的营销活动策划、组织、执行能力;
③ 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开展新媒体代理业务的办公条件;拥有成熟的销售、策划、编辑、运营、售后服务人员,公司核心代理团队人数不得少于6人;
④ 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垫付能力,能自主承担新媒体代理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⑤ 将人民社区系列产品列为其主要或唯一经营业务,且愿意接受总部对其进行审核、监督和指导。
上述代理商要求仅作为基本判定标准,如申请方拥有突出的资源优势,部分条件可放宽,双方面谈商议。
四、“人民社区”诚邀合作,携手共建党政自媒体融合,打造有温度的社区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