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的资格要求和承担的责任
1.具备独立的法人实体,从事相关产品的经营。具有特殊渠道的个人可以采取公司办事处方式合作。
2.有独立的办公场地和经营场所,以实体店面为佳。成为我司代理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我公司产品和摆放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
3.至少拥有 1年以上业务经验,并且具有良好的公司形象。
4.同意积极销售我司系列产品,并且主动配合公司开发市场。具备完整公司组织结构,以及致力于销售我司系列产品的销售和服务队伍。
5.业务集中在建材类产品市场。拥有稳定客户群,并对客户有深入了解。
6.在护栏类产品销售中,以销售我公司系列产品为主。
7.遵守我司系列产品渠道业务规范。在多家竞争时接受我司对产品报价的协调。
8. 定期参加我司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9. 按代理协议,受金卫士公司委托对本地用户或工程商进行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