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进货政策:
首批配发的货品自发货之日起计算60天内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调换可100%调换。
货柜支持:
公司为了配合市场发展,客户新开店铺公司将给与100%的货柜支持。
具体方式为:
(1)2012年乙方新开店铺,甲方给予货柜制作费用100%返还,分2年付清,开业当即承担50%,剩余50%在店铺经营满2年后予以承担。
(2)乙方店铺经营未满一年,如需要调整位置或者扩大面积一倍以上者,所造成的货架制作费用(三个以上高柜或中岛),甲方承担50%,否则甲方不承担货架费用。
(3)店面门头、包柱及形象标志甲方一次性承担50%,剩余50%由乙方自行承担。
(4)货柜的包装费按货柜总额3%计算,且与货柜的运输费用一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不予承担。
(5)货柜及门头形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鉴定属非人为因素造成时,由甲方负责调整更换;由于运输,安装、人为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省级代理的展厅道具费用由甲方一次性承担50%,剩余50%由代理商自行承担,甲方不作返还。
(7)乙方获得上述三点约定的道具费用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①乙方定制道具时,必须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在申请书中注明所属城市、地段、商场(或超市)名称、楼层、经营面积和具体位置等详细资料,作为甲方建档、查询和出资的依据,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制作。
②乙方在申报定制道具时,必须由甲方指定的工厂生产,经由该加工厂出具效果设计图、工程图等,终端管理负责方确认。乙方将道具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付清分摊金额后,由甲方通知生产定制。乙方汇入的道具款项,甲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③乙方必须如实申报,例:《加盟申请表》申报店铺地址要详细,加盟商联系电话要准确,如有虚报行为,一经查实,将处以该专柜、专卖店的道具由甲方出资承担部分总价10倍的罚款,并追究连带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及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④道具设计图、工程图经乙方签名确认后,甲方按确认的方案组织生产和施工。因乙方失误造成的道具修改或不适用,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⑤甲方为乙方提供费用定制的专柜、专卖店的道具由双方共同拥有,乙方不得将双方分摊后所定制的专柜、专卖店道具挪作它用,或换掉LOGO(标志)供其它品牌或产品使用。凡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安装的专卖店、专柜道具(形象),乙方或乙方的下级经销商用于陈列其它非甲方公司品牌产品的,一经查实,甲方立刻停止后续补贴,收回已经实施补贴的金额,并有权取消对乙方其它道具的支持。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⑥乙方管辖的客户出现上述第⑤条情况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按第⑤条款执行,并收取乙方壹仟至壹万元的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终端价格政策、物流政策
1、经销商统一按公司的吊牌价进行终端销售,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吊牌价。
2、经销商确因销售需要变更吊牌价的,应提前向公司申请,说明变更理由,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公司许可就擅自变更的,公司有权无偿收回所有变更货品,同时可对经销商处以5—10万元不等的罚款,严重者公司可收回经销商的品牌代理权。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公司承担广州市内的运输费用,其它物流费用由客户承担。
公司地址 三元里大道中合益街天球大厦
联系人:万启宝
电话:1501874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