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用代理商、经销商制。代理商原则上在全国每个省会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设立一家,其职责为在公司的辅导下,组织本地区内的市场推广和产品销售工作,发展下一级的销售网络,规范销售行为;经销商设立在省会城市及其以下的地区,其职责为:销售产品、反馈信息,严格按照公司的销售制度执行。
代理商的选择
1、具有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及社会资源,在汽车及安防报警及相关产品的推广及销售上有丰富经验的合法企业。
2、商业信誉良好,有健全的营销网络。
3、须设立产品展示场所,并配备专业销售人员推广本公司产品,由公司免费培训.
4、须具备一定的产品安装、调试、维修能力,由公司免费进行培训。
经销商的选择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公司。
2、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具有一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渠道。
3、应具备设立产品展示场所及的安装、调试、维修能力。
4、经销商的信誉、人品等方面符合上级销售商的要求。
公司对销售商的统一支持
1、公司对代理商和经销商进行相关的产品知识、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并委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分销商则由上级经销负责。
2、在市场推广初期,公司以特惠价提供一套产品样品、销售许可证等证书复印件及产品推广和销售服务等文件的电子文档,并在全国的B2B著名网络上刊登上代理商单位地址和电话。
对经销商的要求
1、特约经销商:在各地区无总代理商前提下,我公司将颁发给特约经销商证书。
2、总代理:由特约经销商业绩突出的销售点升级形成。
供货价格:我们作为生产厂,全部以最低的工厂出厂价供货,根据进货量适用名批量档的出厂价。让您有足够的机会和空间。
经销合作的出发点:财富共享,合作共赢。
经销合作的第一原则:与代理商建立永久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汽车销售市场份额持续稳定地增长;车主自身防范意识不断地增强;给新型高技术含量的汽车防盗报警器市场带来无限的商机,愿我们携手合作,共创辉煌明天!
联系电话: 程总:13270663169 0513-8528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