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决定在中华地区省、市、县建立销售网络,成为本公司在各地的常设经销代理机构。
具体办法如下:
对象:
本身有连锁店,经销油漆、三合板、装饰板、五金配件等的专营店。
条件:
具有营业执照,手续齐全,是本地常驻户口。
开店经营在3年以上,信誉好,经营有方。
有一定经济实力,交通方便,能自由进出1-2吨货车。
有电话机(有传真机更好)。
有交通工具(指运送货物的汽车)。
老板家庭和睦,员工接待顾客热情。
待遇:
1、质量:产品质量保证符合Q/02-QJH003-2001企业标准,并对产品实行四包(包退、包换、包指导使用、包负责赔偿由于水性木器漆质量问题而给用户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2、价格:保证永远做到全国同等质量最低价供货,并享受内部优惠价,确保有可观的经济效益。
3、服务:免费提供必要的宣传资料,有可能情况下,免费派人帮助经销商培训销售人员,建立销售网络,并配合经销商指导用户正确使用水性木器漆技术。
4、有独家经销权:如果您被本公司确认为经销商后,在以后的经销过程中,若有其它单位向本公司要货,本公司一律不会供货外,还介绍到您处购买。
5、销售零风险:A、由于产品质量造成用户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一切直接经济损失;B、经销商由于市场变化,或用户购买使用后,有多余未开封的,若需退货,本公司保证按有关规定及时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