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自称优减的代理商向社交财经投诉,她们纷纷表示加入一家名为优减的微商品牌之后,打了款却一直拿不到货,如今大部分代理商出现了财货两空的局面。据悉,优减系列产品由梅州市康菲特食品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广州优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品牌和市场运营。那么,究竟是什么让这帮曾经加入优减的代理商走上了维权的道路呢?
市场乱象:压货、欠流量与退换货难
据王强(化名)表示:“我们没有参与公司的对接,不知道公司的具体动向,但我们的团队长是星大和胡某红,在他们嘴里说出来没一句真话,只会各种手段忽悠代理打款,我给胡某红打了130多万元,天天找他要货,到如今为止已经一年多了,承诺的流量还欠我1000条没给。”
“我一共报单购买了48箱货,等了一个多月都没发货,刚开始说公司排单周期长,我找他们要发货单号,他们解释说货在胡某红那里,从广州到湖南的货需要这么久吗?他们明显在骗人,最后我们去找优减公司的赵总理论,但是赵总找了借口回避,最后我在群体说要报警之后,才发给我30箱货。”王强表示道。
此外,据投诉人李女士跟社交财经表示:“招个99000元省代加入优减,由于很多代理没有人脉资源,加上公司不给代理们流量,那么省代的货就会卖不掉,只能通过招商发展下线赚钱,但是发展的低级代理打的款又要被团队长收走,而代理由于长期卖不出去货,而货品保质期只有一年。”
“我加入优减是因为大学同学陶某引荐,但是加入之后将我推荐给了梵大集团嘉人国际团队的团队长珂总。”据代理商宋莉(化名)表示:“去年9月,我体验了5盒优减蛋白棒产品之后就缴纳了19800元成为了市代,参加完三天的代理商培训后,珂总、吴某两位团队长向我推荐省代,并承诺‘省代由珂总亲自带队扶持代理商,且卖不掉可以全额退款’,而出于对大学同学陶某的信任及两位团队长‘卖不掉可全额退款’的承诺,我加入了66000元的省级代理。”
优减代理模式
然而诸多市代加入省级代理几个月后,大家纷纷表示销量并不可观,多位代理商们表示此前均向团队长申请要流量,代理商们希望团队长能够兑现其加入优减代理时承诺的流量扶持,但是优减的团队长珂总却以各种理由逃避,以“能力有限,心态不好,产品知识不到位”等各种理由回绝了代理商们。
据优减省级代理商张倩(化名)表示:“去年8月7日加入优减,到现在一个流量也没给,每次问公司要流量,他们就以我们对销售知识不熟悉为由进行推诿。此前优减公司表示3个月内卖不出去货,可以无条件退换货,可是如今3000多元一箱的产品,清货价仅900多元一箱。”
此外,据多位优减省级代理商表示,珂总不仅劝他们不要放弃,还要求他们缴纳费用进行培训,而培训内容主要是做微商成功的导师讲营销、招商方法,晒自己做优减之后短时间买车、买房等。然而更令诸位省级代理商意想不到的是,据一位维权的优减代理商表示,珂总语音告诉他,如果有客户问珂总能不能退货,珂总都会转移话题不会正面回答,事后客户就会认为优减代理是可以退货的,而实际上都是不存在的。
而针对反复要求退换货的代理商,珂总就推送给其他团队负责人,而当代理商联系到其他负责人的时候,对方要求找珂总,不少要求退换货的代理商认为,这是优减的高层在互相“踢皮球”。
广东优减公司与梵大集团有关?
针对络绎不绝的代理商要求退换货等问题,甚至还惊动了广东梵大集团有限公司,据王强(化名)表示:“梵大集团的薛鹏飞在优减核心力量上发话了,他表示如果代理商找到公司,公司不会再为你们背锅,会直接在当地报案立案。”
据企查查显示,2019年3月28日,广州优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变更显示:广州梵大投资有限公司【退出】,新增股东胡成桂与冯东东。2020年1月19日,广州优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胡成桂”变更为“冯东东”,而冯东东在广州梵大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广州梵大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是广东梵大集团有限公司,而薛鹏飞在广东梵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
据张倩表示:“优减代理商在宣传时均以梵大集团为背书,称优减是梵大集团旗下的微商品牌,而梵大集团薛鹏飞经常出现在优减代理群中给省代培训。”
此外,据王强透漏:“优减公司发现部分团队长有截留代理商款项的问题,导致下面很多代理没有拿到货和流量,在没有流量与货的情况下,代理商们才纷纷要求退货。”那么,优减代理商购买产品的钱又去哪里了呢?据相关代理商透漏:“部分团队长把代理的钱买房、买车以及各种高消费包装自己,然后通过晒朋友圈吸引陌生人加入。他们一边招商,一边让进来的代理商死掉,从而达到他们非法敛财的目的。”
“如果代理商的钱到了公司,公司就会给代理商对应的流量,也就不存在欠流量的事了。”王强表示道。
据王强透漏,如今许多留在优减的代理商基本不卖优减蛋白棒了,而以另外一款名为“美食伴侣”的产品继续发展代理。今年4月10日,优减还举办了直播,梵大集团的薛总也出面了。
优减代理商何去何从?
对于优减团队长各种行为,代理商和社交财经咨询了相关律师,他们表示,根据2019年1月1日颁布的《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可见,自然人从事微商活动也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可以办理个体户也可以注册公司,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工商局),以此明确纳税主体的身份与资格,规范微商行业依法纳税;同时明确开发票是微商从业者的义务。
此外,据相关投诉人告诉社交财经:“尽管优减公司不承认货款打给了公司,但是之前我们的货怎么来的?”张倩表示道。而其他代理商表示自己是通过梵大集团刷卡购买的产品。对此,社交财经将密切关注优减代理商后续维权具体情况并及时跟踪报道。(应代理商需求,以上出现的姓名均是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