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下午,昆明市盘龙法院在盘龙区检察院远程提讯室视频连线看守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口罩微商销售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齐某在无口罩可供出售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诈骗被害人高某某人民币10000。2020年3月22日,被告人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人民群众购买口罩的需求实施诈骗,可从严惩处;其归案后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法庭当庭判决被告人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宣判后,被告人齐某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