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务院公布的《旅行社新条例》已经全面实施多时,条例中允许符合条件的旅行社设立分社的规定,对于旅游公司和行业来说都是一大利好。此后,旅行社的异地经营放开,外地大型旅行社将可以前来深圳设立分社,同时,深圳大型旅行社也可以走出去,到内地设立分社。
“条例要求的就是我们所做的”
按照规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旅行社根据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申请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并以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名义开展业务经营活动,这两个条件一个是年接待旅游者人数达到10万人次以上;二是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增加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而实际上,深圳的旅行社早已开始在探索新的经营模式上作出努力。据了解,2008年底,厦门航空国旅就成为宝中旅游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对外输出的第一家合作试点伙伴,仅仅用了3个月,厦门航空国旅就扩张营业部40家,组团人数每月突破万人,在厦门当地的影响力迅速上升,收客量遥遥领先。
而此次借助《旅行社新条例》颁布的契机,宝中旅游已经启动其对外扩张战略,通过控股、收购等方式,完成了在西南区域重庆和四川的布局,分别设立了宝中旅游在这两个区域的子公司,此举在深圳、成都、重庆以及全国旅游行业引起广泛关注。
此外,宝中旅游已经与广东省所有的地级市、全国近20个省以及全球20多国家的旅游主管部门达成长期战略联盟。
“我们的模式说白了就是借助其他行业里的连锁加盟的形式”,宝中旅游总经理方朝晖告诉记者,传统的旅行社经营一般有两种模式:直营和承包,这两种模式各有利弊,直营具有统一性强、积极性弱的特点。承包则相反,积极性强、统一性弱。
据介绍,传统旅游社经营的通病在于重经营、轻管理。宝安中旅总公司提供大型的后台服务,从服务到产品等一系列的支持,由机构介入管理。此外,加盟方都是私人,在自负盈亏的前提下,个体经营者在追求利益和控制成本方面能体现更大的积极性。
“应该说《旅行社新条例》正跟我们这个模式吻合”,方朝晖说。
旅行社“走出去”做大做强
旅游管理新条例的实施对于旅游企业的发展无异于一剂兴奋剂。
深圳国旅有高层认为:“每个企业都有其企业扩张的策略性的做法,国旅早已在深圳以外区域经营分公司,宝中旅游的做法,肯定是好事。”
据悉,深圳国旅目前已经在东莞、汕头、广州有分公司,同时在日本也经营有分公司。“其他旅行社也有外迁的做法,这是旅行社做大做强的考虑,旅行社未来的竞争更多的是品牌和产品和对顾客的吸引力。”该高层告诉记者。
与其他旅游公司略有不同的是深航国旅。“公司很早就实行了走出去的战略。我们的目标是在深圳包机航线的目的地建立分社,目前已经建立了香港、黄山、武夷山、沙巴等7个网点”,深航国旅的解丹表示,“新条例的实施对于公司宏观的网络建立更有利,而且由于门槛降低,对于业内的其他小的旅行社做大铺开来说也非常有利,当然,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肯定也会存在一些问题,但是目前暂不方便评论”。
在得到业界肯定的同时,集约化采购、低成本的运作模式带来的成效也日益凸现出来。宝中旅游投资公司总经理黄文青曾表示,“全国化的战略意味着我们将进行更大规模的集约化采购,进一步在航空、营销、酒店、地接等资源方面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资源整合,让集约化采购的优势更加突出。”
他还表示,公司规模和平台的扩大,使得加盟商以及供应商的信心也进一步增强,因为这也意味着他们的业务范围将不再仅仅限于深圳,而是可以走出深圳,谋求全国市场。
新条例催化行业优胜劣汰
记者了解到,《旅行社新条例》中降低了旅行社的准入门槛,规定旅行社设立非法人分社无需增加注册资本,且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方朝晖认为,这样的规定对于业内来说,肯定是一次行业的优胜劣汰的大考验。
“深圳的旅游行业小、散、弱的情况还是存在。也还有那种一个团队操作一个路线,从招揽顾客、组团、营销等做到底的‘直通车’模式。这种团队不仅对各地资源的整合能力薄弱,承担风险的能力也不强,同时按照这种传统模式也很难做大规模。”方朝晖表示。
在现在的规定下,小的旅行社拿到营业执照是比以前容易,但是如果要发展壮大靠什么?如何调动发展积极性?企业不去创新改革,还按照传统模式就没办法扩张也很难做到迅猛发展。只有真正有实力、管理好、基础好的旅游公司才能发展壮大。
方朝晖说:“旅行社发展有两个发展方向,一个是做大而强,一个是做小而精。任何一个行业必须有龙头企业,带领行业做大做强。而行业里面的其他企业可以成为供应商或者企业链条的某一环节”。本报记者苏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