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福建连锁便利店将更“全能”,除了各种食品和生活用品,还能买到乙类非处方药、体温计、医用脱脂纱布(棉)等等。近日,省商务厅等13部门出台《关于推动我省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网店布局、营商环境、品牌升级、连锁发展四个大方面提供了相关扶持政策,并将其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的目标。
《意见》提出,加大对我省品牌连锁便利店的支持,多渠道增加门店网点资源,通过对用地保障、统筹利用闲置房屋、杂物间等闲置资源,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入驻经营。将便利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范围,增加在老旧小区周边的门店数量,并鼓励其向周边城市、小城镇及农村拓展,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发展移动便利店、厢式智能便利店等。
值得关注的是,今后我省品牌连锁便利店还可销售部分药品。《意见》明确,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拟经营并配送乙类非处方药和家庭常用第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体温计、医用脱脂纱布(棉)、避孕套、医用口罩等)的,可向所在设区市药品监管部门申办乙类非处方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门店不得自行采购。对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