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供货后付款埋隐患
昨日,记者与沈女士取得联系。沈女士说,她今年59岁。2003年,她在九江市成立江西共青万羽春服饰有限公司,生产“万羽春”牌羽绒服,自己任总经理。当年,经熟人介绍,她与武汉42岁的方某相识。方某在武昌余家头开了一家商贸公司,三四名员工都是亲戚,方某有意做沈女士公司的代理商。
因是熟人引见,加之方某主动提供身份证、驾照、公司营业执照,沈女士对方某非常信任,便让方某做她公司的代理商。双方约定,冬季销售后,于次年五六月份收取货款,未销售出的羽绒服集中存放,下一年再次销售。
找到其家中时 被告知夫妻已离婚
“2003年至2007年,我们一直合作很好,方某每年卖出羽绒服的货款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清。”沈女士说,她对方某非常信任,双方还成为很要好的朋友。2008年至今年初,她将价值百万元的8000件羽绒服发给方某,方某在湖北进行销售。在要收货款前,她曾打过几次电话给方某,方某一直说在忙着销售。今年5月3日,她再打方某电话时,电话一直不通。她从九江赶到武汉找到方某家,方某的妻子胡女士说,她与方某已离婚,她也不清楚方某在哪里,并出示了离婚证。她了解到,方某在青山一商场租的销售柜台已经退掉,存放羽绒服的仓库也空空如也。
估计还有5000件未出售
随后,沈女士找到方某的公司,发现公司的牌子已拆下,办公场地租给了其他公司使用。沈女士说,她这时才意识到被骗了,便向武汉警方报警,接待她的一位民警称是经济纠纷,建议她到法院直接起诉。她去法院起诉,因要交几万元的诉讼费,便打消了起诉的念头。沈说,她公司已负债累累,面临破产,拿不出这么多钱。目前,方某玩起来了失踪,胡女士也躲了起来,电话也换了。根据沈女士提供的方某电话,记者拨打发现其电话关机。
沈女士分析说,根据她掌握的销售情况,方某应该还有5000多件羽绒服没有售出。现是羽绒服销售季节,方某可能还会将羽绒服拿出销售,她才想到到处贴悬赏广告。
线索提供 王先生
沈女士请人在武汉张贴广告,重金寻人。 本报记者 李海夫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