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安吉县工商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县杭垓镇某超市奶粉专柜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所销售的“太子乐”牌罐装奶粉销售生产日期、保质期与批号等已被人为涂划,工商部门当场对该库存的6批次26罐奶粉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次日,该局对该县孝丰镇一食品超市进行检查时也发现了同样被划去罐底重要标签的“太子乐”牌罐装奶粉,工商部门当场查扣库存的8个批次45罐奶粉。
经调查,被查扣奶粉的两家超市经营者均是从经销商嘉兴倍佳商贸有限公司处购得奶粉,而经销商为了能让只允许在嘉兴地区代理销售的奶粉进入湖州地区销售,实现跨区经营,对印刻在罐底的区域代码进行涂划,且一并涂去了奶粉罐底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与批号,超市经营者未对经营的奶粉履行查验义务。
据安吉县工商局有关人员表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并且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等。根据相关法规,安吉县工商局将查扣的奶粉和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分别对杭垓镇和孝丰镇两家涉案超市处以罚款人民币14000元和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