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物品税调整方案》获国务院批准,1月27起实施。其中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的调整主要有两点:一是将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税率从20%降低到10%;二是将“摄像机”更名为“电视摄像机”,而税率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