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布了 《快递行业特许经营 (加盟)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关键内容之一是要求加盟商必须是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计划从5月1日起开始施行。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在规范快递企业加盟行为,从源头整顿快递行业各种乱象。加盟商今后不得擅自提价
此次公布的示范文本对快递行业特许人资格、被特许人资格做出了详细说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都必须是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根据2009年9月1日颁布的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者必须是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业内人士认为,这对快递企业旗下的小加盟商是个门槛,因为目前快递企业县一级分支机构加盟费甚至不到1万元,小加盟商投入几万元就能经营快递业务。
此外,示范文本还对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义务进行了规范,要求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统一的经营模式、员工培训、店面装潢、设备采购等产品及服务,而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或超范围经营给特许人造成损失,都应当予以赔偿。
可从源头整顿快递乱现象
记者从快递企业获悉,此前国内快递行业内并没有一个针对加盟的合同模板,国家邮政局出台这样的加盟合同范本,应该是意在规范快递企业的加盟行为,提高行业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避免目前国内快递行业鱼龙混杂的局面。
目前,国内快递企业从经营模式上讲大抵可分为两大阵营,其中邮政EMS和顺丰快递采取的是直营模式,而大部分民营快递,包括申通、圆通、汇通、天天快递、宅急送等在内,均采用加盟模式。相对于直营模式,加盟模式可令快递企业在全国迅速扩张,但由于各加盟商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质量难以保障。这也是目前国内快递行业各种“乱象”的主要根源之一。加盟商合同范本的出台,或许有助提高快递门槛,促进国内快递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