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筹集更多的钱进行投资经营,啤酒代理商竟以捆绑式奖励销售的方式骗取保证金471万余元。2011年4月8日,仇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批捕。
仇某,男,现年49岁,醴陵市人,个体户。经依法查明,仇某于2003年成立了湖南省株洲醴陵市名顺糖酒经营部,该经营部于2010年12月7日因经营期满被注销。2008年起至2011年2月14日止,仇某利用国内某啤酒醴陵总代理商的身份,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采取收取保证金、签订捆绑式奖励的方式,以到期返还本金每年奖励保证金额30%左右的啤酒为诱饵,向醴陵市城乡的批发部业主收取保证金471万余元。仇某将获取的资金除用于购置车辆及支付货款进行周转外,其余资金用于租赁土地、与他人合伙经营沙场等方面的投资,致使其集资款无法返还。
2011年2月28日,因仇某到期无法向经销商兑现保证金,遭到举报,于是案发。仇某亦于3月3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于次日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