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皮具知名品牌,“金利来”商标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其公司生产的箱包、皮鞋等产品也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但35元一条的金利来皮带你见到过吗?5月17日,嘉兴市6家大型超市加盟店就因为卖印有“金利来”标志的皮带、钱包被告上了法院。
原告是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其在诉状中写到,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是金利来图形“”商标、英文“”商标、中文“”商标等商标的注册人,其作为许可人与原告先后于2002年、2009年签订了《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许可原告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上述商标。原告表示,多年来,远东公司和中国公司在市场推广、质量管理、广告宣传方面投入了巨大的财力物力,才使得金利来成为国内外具有极高声誉的知名品牌。2004年,金利来商标被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不久前,原告经调查发现,嘉兴的6家大型超市加盟店在大肆销售假冒原告商标的腰带、钱包,这些假冒产品上使用了与原告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且商品做工粗糙、质量低劣,不仅严重影响了原告的产品销量,更损害了多年来树立的良好品牌形象。据了解,这6家超市中包括了好又多、世纪华联等知名超市连锁店。
原告认为,6被告作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业商业销售单位,应该具备相应辨别能力,但被告却没有尽到相应义务,反而大肆销售侵权的假冒商品,不仅损害了官大消费者的权利,也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故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每家超市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并赔偿原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7000元。也就是6家超市共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2万元。
当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这些案件。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