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熟检验检疫局在对进口设备的检验监管中,连续查获未经3C认证的进口机电产品。截至今年7月,该局共查获不符合我国3C认证制度规定的进口激光打印机、微型计算机4批、19台。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凡列入我国3C认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3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同时,根据国家认监委有关规定,部分符合条件的列入3C目录的产品可以申请免办3C认证等特殊放行措施。
常熟检验检疫局查获的上述进口激光打印机、微型计算机均未标注3C标志,收用货人及其代理商也未能提交3C证书、3C免办证明等相关3C证明文件。
由于目前进口设备大都存在着货值高、安装工期紧等实际情况,为了避免收用货单位不必要的损失,该局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收用货单位及其代理商,应加强与国外设备供应商及制造商的沟通交流,对即将进口的设备中列入3C认证目录的产品情况要心中有数;
二是收用货单位及其代理商,应加强与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对列入3C认证目录却没有获得过3C认证的进口产品,在进口前咨询检验检疫等部门,并按规定办理3C认证或3C免办等相关手续;
三是收用货单位及其代理商应通知发货人对无法取得3C认证或3C免办等证明文件的3C认证进口产品不予发运,在不影响设备使用的前提下,尽可能在我国国内购买国产的已获得3C认证的替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