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贸形势相对艰巨的当下,中国希望能进一步用好鼓励进口的政策。
据新华社报道,商务部和财政部近日对《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在昨日正式公布《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增加规定明确单户企业的进口贴息资金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超过此限额对应的本金部分不予贴息。同时还明确贴息率不高于贴息清算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据悉,进口贴息,是中央财政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技术,以贴息的方式给予支持的专项资金。两部委上述有关进口贴息的管理办法最初发布于2007年,此次修改主要是针对几年来进口贴息资金在申报、审核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旨在进一步规范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宏观导向作用。如增加限额3000万元一项,管理办法明确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根据管理办法,进口贴息资金的标准以进口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财政部和商务部在年度进口贴息资金总额内确定贴息系数,核定进口贴息资金金额。
企业申请进口贴息应该符合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等条件。获得进口贴息资金的企业如有“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进口贴息资金,挪用或截留侵占进口贴息资金,拒绝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或对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不予配合”等行为,两部委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全额收回已取得的进口贴息资金,三年内不受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企业提出的申请,乃至移送司法等处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7月5日,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江苏省常州、苏州市考察了进出口工作。他强调,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依然严峻,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外部冲击不容低估,确保完成全年外贸增长目标事关全局,任务艰巨。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关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关乎稳增长目标的实现。要确保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王岐山强调,要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抓紧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投资保护协定范本以及全球贸易价值链问题。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和人才储备,充分利用资金、产业等优势,支持企业“走出去”。
当了解到国外对光伏电池等产品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时,王岐山专门现场研究,要求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为企业排忧解难,有力有效维护企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