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冷链”是从厂家到经销商还是从厂家到消费者?行业再思考“全程冷链”难点。
冷链多断在经销配送环节,业内认为全程冷链目前只是个概念,真正实现需要多方协作,政府严管
“甚至有的加盟商跟代理商关系好的,开着三轮车、摩托车拿点儿肉就回来了,有这种情况。”这是双汇集团(以下简称“双汇”)副总经理刘金涛反映冷链配送过程中的现实情况。
“冷链生产、冷链配送、冷链销售”的“全程冷链”瞬间变成了“传说”。事实上,近日有关“双汇全程冷链涉嫌虚假宣传”的报道确实有失偏颇,双汇的确不存在虚假宣传;而现实是,真正的全程冷链却在配送环节“断链”。
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如何才能确保真正的全程冷链?这是值得业界深思并重视的一个话题。
【回顾】双汇卷入“虚假宣传”风波,“全程冷链”遭质疑
近日,网上有关“双汇全程冷链涉嫌虚假宣传”的报道称,双汇加盟商反映送达自己手中的冷鲜肉没有经过冷链运输。8月28日,双汇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回应,双汇始终坚持冷鲜肉“冷链生产、冷链配送、冷链销售”,不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
双汇回应称,双汇生产的冷鲜肉流通环节包括:1.从加工厂配送到各地经销商(即报道中所称代理商,为批发经营客户);2.从经销商配送到冷鲜肉特约店(即报道中所称加盟商,为零售经营客户)或其他专销点。
双汇称:从工厂配送到各地经销商由我公司直接负责,全部使用低温冷藏车运输配送;从经销商配送到冷鲜肉特约店或其他专销点由经销商负责。
“我们跟经销商签了合同、有协议,协议规定得很清楚。”双汇副总经理刘金涛说,“公司在和经销商签署的《双汇鲜冻产品经销协议》第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乙方(即经销商)的硬件设施应确保产品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保持生鲜产品0℃~4℃。”
刘金涛说,双汇本身也很注重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要求。产品经厂家冷链运输到有实力的经销商手中,他们有冷藏车,有冷库。“我们跟经销商是商业合作关系,厂家运输到经销商的手里,他也要验收,对我们厂家的要求也很严格。”
另外,双汇还出资给各个加盟店配冰柜,缴纳保证金2年后就可归加盟商所有。“这样做都是为了产品的质量安全,否则全国那么多店,双汇何必去花那个钱呢?”刘金涛说。
【争议】
全程冷链:从厂家到经销商还是从厂家到消费者?
“全程冷链是到代理商这儿,我们批发给代理商的过程都是按规定执行,从代理商到加盟商不归我们管了。”对于此前接受采访时的这句话,刘金涛解释说,“我们是依法经营,企业跟经销商的关系是经济合作关系,不是上下行政管理的关系。”
“对于双汇来说,如果确实存在如报道中那样违反相关操作的经销商,可以向我们提出确凿的证据,我们可以根据协议内容,扣除该经销商的保证金。对于情况更加恶劣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刘金涛说,虽然经销商到门店配送情况不归双汇负责,双汇对经销商也没有管理权,但如果产品出了问题,双汇还是会根据相关协议介入协调。
刘金涛说:“我们在全国各地都有自己的稽查员,主要是检查门店是否正常营业,有没有卖竞品,存不存在私屠滥宰,以及店员的服务水平,以确保双汇的品牌形象。”
“作为企业肯定要关注,因为最终影响的是企业的品牌形象。”专业从事冷链配送的河南华夏易通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郅英武认为,要有严格的标准去衡量经销商的硬件设施。
郅英武说:“作为一个全国大型集团公司,双汇的管理网络应该也要延伸到销售网络,虽然有难度,但是企业有责任、有义务,同时我也相信它有能力去做这件事情。”
郅英武认为,任何一个大企业都应该努力去做这件事情。“虽然短期内有风险,但长期能真正提升企业品牌和形象。消费者就会形成‘买谁家的品牌,谁的就是全程冷链’的意识。”
“真正的全程冷链应该送到消费者家门口,事实上不是那么回事儿。”郅英武说,“中国没有谁去谈全程冷链的具体定义,更多的是一个概念性话题。我认为大家只是喊了一个概念,没有人去追究,去推敲。”
【根源】
国内冷链基础差企业也很为难
“也就是说在经销商到门店的最后一个环节断链了。”河南众荣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治勇说,“经销商到终端必须用冷藏车,确保冷链运输,才能保证最终的产品质量。但是整个大环境不好,因为冷藏车代价高,现在市场上许多经销商用的还是普通车、面包车。”
“事实上不单双汇的经销商,市场上这样的情况也非常常见。”郅英武也反映,中国市场上,冷链的流通率还是比较低,由于成本的问题,市场上配送的实际情况还是普通车多。
郅英武分析说:“也是消费意识的问题。很多人总觉得,多少年前,没有用冷藏车运输的肉品照样吃得很好。”郅英武认为,冷鲜肉在国内的消费确实没有完全打开。
作为生产企业方,刘金涛也反映说:“实际上国内现在的冷鲜肉总量非常小。《肉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到2015年冷鲜肉占比提高到30%,而现在才10%。”
“你看农贸市场内好多肉都是吊挂着卖的。”刘金涛说,冷鲜肉整体消费也不乐观。在双汇冷鲜肉专卖店里,销售的除了冷鲜肉还有生鲜肉(热鲜肉)。“《济南时报》的报道把运生鲜肉的保温车‘扣到’了冷鲜肉的头上。”刘金涛认为,正是由于冷鲜肉的消费比率低,企业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
另一方面,刘金涛向中国食品报冷冻产业周刊记者吐苦水说,理论是一回事儿,现实中的情况很复杂,是另一回事儿。按照国家规定,4个小时内的短途运输是可以用加冰的保温车运输的,可是还有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现在的城市交通环境不好,经常堵车,本来在4个小时内的短途运输,赶上堵车可能就耽搁了;再比如,有的门店在小胡同里,冷藏车也开不进去,成本上也做不到。”
另外,“许多经销商在夏天知道用冷链运输的重要性,但是在秋冬季节,就很麻木。”刘金涛也说,经销商配送环节处于很松散的状态。
■观点·声音
近期,多种纷纷扰扰、真真假假的食品报告频频出炉,散布不实信息者在伤害企业和消费者后“一笑而过”,没有承担丝毫责任。对此,法律专家指出,食品安全问题虽然长期存在,但不排除某些企业之间恶性竞争所导致的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虚假信息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布不实食品安全信息
须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食品不安全信息或为恶性竞争
近期,食品安全领域发生的两件事让市场炸开了锅,一是方便面桶荧光物质超标,二是张裕葡萄酒农药残留致癌。
第一则消息源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发布的一份报告。经查,该协会2008年在香港注册,秘书长董金狮同时任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第二则消息则源于一家证券类媒体未经正式刊发、通过微博透露的“消息”。最后,该媒体辩称“没有说其超标,只是说其残留最多”。
法律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指出,由于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容忍度在不断降低,消费者常“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发布食品不安全信息,正在成为一些机构谋取利益、打击竞争对手或迫使目标企业就范的手段。
发布不实信息须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都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