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6岁的男子钟某为了获得某公司产品在株洲市的代理权,竟然雇凶恐吓、砸车,想从他人手中强抢产品代理权。10月26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以钟某、彭某、胡某、邓某、龙某、龙某某涉嫌强迫交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12月初,钟某为了得到广州某公司产品在株洲市的代理权,伙同彭某、胡某、龙某、龙某某等人共同商量,由龙某、龙某某(二人均系赵某所在公司员工)提供赵某有关个人信息,彭某、胡某负责寻找赵某,钟某出资承担有关开支,待找到赵某后,采取恐吓、砸车等方式来迫使赵某放弃自己所享有的广州某公司产品在株洲市的代理权。
2011年12月下旬的一天,彭某联系了邓某,向邓某说明事由,并给了邓某3包芙蓉王香烟及100元的交通费。于是,邓某伙同外号叫“云宝”、“亮宝”的二人(均在逃)在株洲市天元区赵某所经营的某公司里找到了赵某,他们三人要求赵某将其所享有的广州某公司产品在株洲市的代理权转让给钟某,赵某表示不予转让。
2012年2月初的一天,钟某亲自出马,在赵某公司办公室找到了赵某,当面要求赵某转让上述代理权给他,赵某仍不同意转让。
2月中旬的一天,彭虎再次联系了邓某,并给了邓某1600元现金作为酬金,要求邓某带人一起去赵某公司恐吓赵某,逼迫赵某转让代理权给钟某。于是,邓某纠集“云宝”等人再次来到赵某公司找到了赵某,并恐吓赵某转让代理权,赵某仍不予理睬。
当晚,彭某又给了邓某3000元酬金,要求邓某加大对赵某的恐吓力度,以促使代理权转让成功。于是,邓某伙同“云宝”砸烂了赵某公司三辆货车的前挡风玻璃。
2月26日上午,经内线龙某告知,赵某公司一辆货车正在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附近送货,胡某便伙同“雷猛子”(在逃)等人驾驶一辆面包车前往那里将该货车拦住,“雷猛子”等三人(均在逃)遂手持铁锤、钢管将该货车的挡风玻璃砸烂。事后,胡某给了“雷猛子”1000元酬金。
2月26日下午,经内线龙某某告知,赵某公司另一辆货车正在本市株洲县洲坪附近送货,胡某又伙同“雷猛子”等人驾驶一辆由彭某借来的无牌照小汽车前往洲坪附近将该货车拦住,“雷猛子”等人手持铁锤、钢管将该货车砸烂。事后,胡某又给了“雷猛子”2700元酬金。
4月中旬,公安机关将钟某、彭某、胡某、邓某、龙某、龙某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