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同仁堂继续筹谋二次分拆上市计划时,国内竟出现另一家“中华同仁堂”意图与其分一杯羹。这一两堂并立局面的意外曝光源自于一桩侵权官司。11月15日,北京同仁堂诉刘振华悬挂“中华同仁堂”涉嫌侵权商标案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目前,该案件尚无定论,但“中华同仁堂”到底是一家什么企业,与北京同仁堂之间有何渊源,正引起业界关注。
“中华同仁堂”现身大陆
“中华同仁堂”招牌突现四川成都双流县文星镇,引起北京同仁堂的关注。
北京同仁堂律师梁勤向《华夏时报》记者介绍说,今年8月,北京同仁堂投诉电话接到一位消费者咨询,说在成都双流县文星镇看到“中华同仁堂”招牌,询问北京同仁堂与中华同仁堂是什么关系。
“接到投诉后,我们非常重视,直接派专人到成都文星镇核实。”梁勤律师对记者说,随后在江苏常州又发现一家“中华同仁堂”常州代表处。
记者查阅四川相关工商网站,并没有找到成都文星镇“中华同仁堂”在相关工商单位备案注册。而记者在江苏常州工商局网站上,找到了“中华同仁堂”代表处却具有合法的工商备案。据工商处备案资料显示,常州中华同仁堂主体名称是“台湾中华同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常州代表处”,当前的企业状态是“在业”。
据相关资料介绍,同仁堂原名同仁堂药室,是乐显扬创建于清朝康熙八年(1669年),发展至今的北京同仁堂乐家传人已经传至14代。“中华同仁堂”总经理刘振华介绍,“中华同仁堂”曾得到乐氏传人乐觉心的授权。记者与北京同仁堂相关负责人核实,在乐家族谱中,第14代传人的确有一位叫乐觉心的后人,年龄约在40-50岁左右。
记者了解到,在成都文星镇,“中华同仁堂”字号依然嵌在店铺上方,但并没有营业,拉门紧闭。据附近居民介绍,该处牌匾已经挂了很长时间,始终没有看到该店开门迎客。而江苏常州“中华同仁堂”代表处是一家出售茶叶的店铺,门前放了两个大大的茶字招牌。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中华同仁堂”江苏常州代表处张经理电话。
11月22日,张经理在电话中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我们只是想把这里做成‘中华同仁堂’博物馆,里面放一些医疗器材,并没有进行经营。”
“我们的办事处都是经过正宗乐氏同仁堂乐觉心授权。乐觉心授权给我们的主要是养生这一块,如泡脚、美容、养生等这一块,根本不涉及医药。” 张经理对记者强调说。
同时,记者也在江苏常州“中华同仁堂”官方网站上看到,乐氏的确有一些保健品,如:舒压逍遥饮、珍珠粉等。张经理还告诉记者:“北京同仁堂是以卖药为主,而我们是以养生为主。”
然而,“中华同仁堂”的营业范围是真如中华同仁堂张经理所说吗?
记者了解到,台湾相关工商网站有18个含有“同仁堂”的公司,其中8个公司已经被注销,“中华同仁堂”实际是“台湾中华同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确实是合法公司,但记者细看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19日,股东只有刘振华,而中华同仁堂经营范围却并不是张经理所说的保健品,而是经营茶叶、布匹、烟酒、动物医药等。
不过,资金链紧张也是“中华同仁堂”当前不得不面临的问题。
张经理告诉记者:“我们资金本来都不是很雄厚,资金花一分少一分,根本没有卖什么东西,没有出货,没有盈利,哪来的收入?我们是办事机构,根本没有发票,也不可能有收入。”
钻北京同仁堂的空子?
据记者了解,中华同仁堂除了在江苏和四川两地布局外,记者还在南京、上海等地调查发现,“中华同仁堂”近期正在申请设立办事处。
“目前,我们正在南京和上海申请更多的办事机构。也正一直在找人才,并没有进行下一步,更不用说怎么做才能推广我们医药保健业务。”张经理对记者说。
张经理还告诉记者,目前中华同仁堂也在申请两个商标,其中一个商标已经得到核准,而“ZHTRT”这个商标因为与北京同仁堂打官司迟迟没有下来,按日期计算,如果不受该案件的影响,11月初就批下来了。
为什么“中华同仁堂”首家代理机构会选择常州?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中华同仁堂”之所以选择常州,正好钻了北京同仁堂的空子。
两个同仁堂暗战
记者从北京同仁堂了解到,截至2012年11月初,共有零售终端1658家,包括国内1582家、海外76家;北京同仁堂在江苏常州有1家分店,而在四川成都有11家分店。可见,北京同仁堂在常州的网络布局的确薄弱,正好给了“中华同仁堂”发展的可乘之机。
而北大纵横史立臣认为,中华同仁堂的做法是一种市场投机行为,“同仁堂”字号在中国家喻户晓,同时也在品牌上乱象纷争,国家对品牌或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有待商榷。中华同仁堂进入大陆市场肯定考虑到了要面临被“打假”的问题,现在进入市场,只要过了被“打假”这一关口,未来的发展就会有很大的机会。
张经理也对记者说,在大陆办理“中华同仁堂”的做法也是想打破同仁堂在大陆一家独大的行为,形成良性竞争,这样两家竞争更能使市场朝好的方向发展。
北京同仁堂梁律师对记者说:“中华同仁堂”采取的是“迂回战术”,假借办事处为跳板,打着推广“中华同仁堂”的幌子曲线进入大陆市场,并不是公司战略的问题。
“如果中华同仁堂真的有乐氏家族授权,而这个授权的所在地在台湾,那么北京同仁堂维权有很大难度。”史立臣说。
从北京同仁堂起诉温州叶同仁堂,再到起诉“中华同仁堂”,不难看出都是为了品牌的价值。虽然品牌效应能带来巨大的利润,但企业应该自身练好“内功”,才能保持品牌“常青”。
在成都中院一审中,刘振华的代理人曾提出质疑:“当年的北京同仁堂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然而事隔23年,同仁堂作为上市公司已经江河日下。2007年6月29日至今年10月12日,北京同仁堂的股票价格已从每股46.5元跌至每股17.33元,已经给‘同仁堂’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因此已经不再‘驰名’。”
虽然同仁堂梁勤律师认为:“单股价格根本不能反映企业在证券市场中的价值。”但也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北京同仁堂仍需在“内功”上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