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夫妇本来以卖烤鸭为生,为快速赚钱,竟成立与知名公司名称相似的公司,假冒知名公司名义在网上招揽加盟商,仅半年时间就骗取加盟费10余万元。日前,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孟某。
2006年,孟某与妻子背井离乡来到青岛市黄岛区,夫妻俩靠出售自制的烤鸭为生,生意却一直不太景气。看到同行“北京张英蒸香鸭”生意火爆,他们在羡慕之余想出了一条“快速致富门路”。2012年5月,孟某在黄岛区注册成立了“青岛归德张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开设“青岛张英餐饮有限公司”网站,以教授“北京张英茶油鸭”制作方法的名义在网上招揽加盟商,并声称自己是正宗“总部”,可以上门教学。如果加盟人员亲自到青岛张英餐饮实地考察加盟,加盟费为4800元。
网络加盟广告的信誓旦旦以及一应俱全的公司相关营业证件,让许多想要加盟的学员信以为真,他们从全国各地慕名前来。学员到黄岛区找孟某联系加盟事宜,提出要看孟某的店铺,他一律以各种理由回绝,实在无法推托时,就开车带对方到同行开的“北京张英蒸香鸭”店外面转转,谎称该店是自己公司的加盟店。
为了不让学员产生怀疑,孟某每次都会到“北京张英蒸香鸭”店购买鸭子,然后冒充是自己制作的烤鸭给学员品尝,骗取对方信任,使对方自愿加盟并交纳加盟费。
收取加盟费后,孟某带着学员到自己租赁的简陋居民楼内进行教授。为掩人耳目,在学员学习的3天时间里,孟某让其妻刘某自称“张英”。因当场制作出的烤鸭与先前品尝的烤鸭口味大相径庭,有的学员提出异议,孟某就满口狡辩,并催促其离开。此时,这些学员才意识到可能被骗,纷纷向警方报案。到案后,孟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2年5月至11月,仅半年时间孟某就先后骗取了20多人共计10余万元的加盟费。
办案检察官提醒,目前网络充斥着诸多不法加盟投资信息,由于网络监管不到位,导致不法信息不能被及时清理和监控,因此在投资时要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进行投资,以免上当受骗而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果发现类似违法犯罪等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彻底铲除不法分子诈骗的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