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最后一天,因迟迟无法获得退货款1100余万元,浙江滋福堂医药有限公司(下称滋福堂)一纸诉状将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悦康公司)告到北京大兴区法院。《华夏时报》记者获悉,此案即将开庭审理。
然而这起退货纠纷却意外揭开了悦康公司涉嫌财务作假、包装上市的内幕。而纠纷双方的合作过程,则清晰地暴露出如下“上市路径”。
滋福堂方面这样概括道:悦康公司以上市后的股权为诱饵,与代理商签订高额销售合同,在代理商付款提取大量药品后,再以对方难以完成销售任务为由,迅速取消其代理权,再寻找其他代理商,继续上述操作,以达到上市所要求的盈利标准。
“我们希望证监会加强审核,卡住这类涉嫌财务作假的公司的上市企图,避免中小投资者的损失。”滋福堂代理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张雁峰律师说。
全国总代缘何迅速被取消?
1月22日,滋福堂关联公司香港圣康公司代理人张雁峰表示,2011年上半年,悦康公司董事长于伟仕提出,因为悦康公司准备上市,于是在香港成立圣康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圣康)。公司成立后,双方于2011年6月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悦康公司位于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为多元化大型民营医药企业,以药品研发与生产为核心,兼营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计生用品等。滋福堂是浙江享誉百年的老字号药店,始创于1883年。
该《协议》约定:香港圣康(乙方)以悦康公司(甲方)新药部名义销售甲方生产的新药——注射用兰索拉唑,年销售2000万支;悦康公司承诺最晚于2012年6月30日上市,上市后根据香港圣康完成任务的情况支付可流通股股权。如果不能在此之前上市,香港圣康有权要求按相应比例支付现金。
记者注意到,《协议》第5条这样约定:一年完成1500万支以上,相当于私募注资9000万元以上(按3倍市盈率,每支利润留存2元计算);一年完成2000万支以上,相当于私募注资1.6亿元以上(按4倍市盈率,每支利润留存2元计算);一年完成3000万支以上,相当于私募注资3亿元以上(按5倍市盈率,每支利润留存2元计算)。
《协议》签订后,香港圣康于当月以单支19元的价格提货176万支,付款3344万元。
张雁峰说,正当他们在全国各省招聘省级代理、开展销售仅两个月时,8月10日,悦康公司要求香港圣康召集全国省代到京开会,并口头取消了香港圣康的全国总代理资格,致使后者尚未销售的60余万支药品无法继续销售。
被取消全国总代理后,香港圣康感到十分意外。
香港圣康方面表示,从统计数据来看,当时全国有4家药企生产注射用兰索拉唑,年销售总量最高为380多万支。这意味着,即便悦康公司的产品占据全部市场,也不可能销售2000万支。
“如此做的目的就是把这些药品卖给香港圣康,然后取消后者代理资格,转而委托其他代理商继续出售其药品。悦康公司为了上市弄虚作假,不择手段。”张雁峰说。
“我们都知道这是完不成的任务!”张雁峰说,之所以签署上述《协议》,是因为当时悦康公司为上市已经做过评估,上市后总资产约为200亿元,如果香港圣康完成销售任务而获得相应股权,潜在利益约为20亿元。而在其上市前,香港圣康需要做的,只是按照要求拿货2000万支,即使以19元每支的价格计算,需要垫付的资金也不到4亿元。而且,因为长期从事新药销售,香港圣康也会将部分药品销售出去,实际占用的资金更小。
“以4亿的资金,一年后就能换取价值约20亿的股权,即使存在锁定期,这项投资的回报也是相当丰厚的。”张雁峰说。
因为销售任务铁定完不成,香港圣康被取消了全国总代资格。“据了解,在我们之前已经有两家公司像我们这样被取消了代理资格,其中一家为此闹上了法庭。”他说,按照这样的操作,更换一次总代就能多销售一些药品。
代理商变身待上市公司新药部
“事发后,我们仔细回味,发现悦康公司有许多包装上市、弄虚作假的行为。”香港圣康负责人范女士说。
《协议》约定,香港圣康要以悦康公司新药部的名义开展销售工作,而香港圣康与各省级代理的协议,也是以悦康公司名义签署。纠纷发生后,悦康公司要求将这些协议全部收回。
“悦康公司要求我们派销售人员到他们公司上班,为此还专门在其办公楼辟出半层共3间大办公室供我们公司使用,直到被取消总代资格后香港圣康才退出。”范女士说。
为何要求他人以悦康新药部名义工作?范女士认为,其目的还是为了上市。
“事实上,悦康和圣康是两个公司,而筹备上市的悦康当然不能拿他人的业绩入账,于是就将我们装进其公司。”范女士说。
此外,按照《协议》,每支兰索拉唑的价格是19元,其中2元本应返利给圣康,但这部分返利被作为留存而留在悦康。在范女士看来,不将返利支付给总代,也是做高账面盈利的一种方式。
退货款发票被转移至他人
范女士表示,在短短时间内,香港圣康销售兰索拉唑100余万支。悦康公司单方取消授权委托书,导致香港圣康巨额损失。除了该公司在业内的声誉受影响外,未及时售出的药品也成为废品。据介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没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经销商不得销售相关药品。
香港圣康提出退货要求。经清点,未售出的兰索拉唑大约有60余万支,合计1100万元。
范女士表示,香港圣康方面多次找到悦康公司董事长于伟仕,却被以各种借口推托,后来更不接听电话。迫不得已,公司股东家属等多人齐聚悦康公司大门前,拉出横幅抗议,悦康才最终答应退货。
“最初他们提出按5元一支的价格退货,因为与19元的购买价相差太大,所以我们无法接受。”范女士说。
2012年4月,香港圣康的关联公司滋福堂与悦康公司签订退货协议,最终确定退货价格为17元每支,退货总数不大于63万支(以悦康公司检验合格的实际退货量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协议中约定,退款后香港圣康被要求向悦康公司提供退款发票,而发票抬头为“北京悦康源通医药有限公司”。滋福堂代理人张雁峰表示,既然药品是退给悦康公司,理应由悦康公司支付退款,其发票抬头也应为悦康公司。变更为“悦康源通”,相当于完成了一次转换,将“悦康公司的退货”变为“悦康源通的采购”,退货就与筹备上市的悦康无关了。
2012年5月,香港圣康分多次将63万支兰索拉唑送到悦康公司。不过,其迟迟未收到退款。最终,香港圣康走上了起诉之路。
对于香港圣康的指责,悦康公司董事长于伟仕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说的话全都是假的。”
不过,于伟仕承认,悦康确实存在腾出办公室让圣康工作人员办公一事,“但这正说明我们对他们的重视,不存在欺骗他们的问题”。他否认兰索拉唑每年总销量只有将近400万支的说法,至于协议约定的2000万支的数量,实为对方自行提出。对于涉嫌账务作假的质疑,于伟仕称毫无依据,财务均能经受检验,但拒绝出示。
对于收到退货却不退款一事,于伟仕说,因为所退药品的有效期很短了,很难销售出去,目前仍堆放在公司里。“哪能说退就退?”他有些激动地说,现在医院一般不接受有效期只有一年的药。整件事下来,悦康公司的损失有两三千万元。
于伟仕上述说法遭到了香港圣康的驳斥。范女士说,双方签订协议和拿货的时间是2011年6月份,而两个月后香港圣康就被取消了全国总代理资格,如果悦康公司答应及时退货,就不会造成药期即将结束的问题,责任应由悦康负责。
“即使按退货协议签订的日期算,时间也是2012年4月,距离拿货时间也不到一年,不存在药期不够的问题。”范女士说。
据范女士透露,悦康公司目前研制生产了新药“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可能被用于上市。不过,于伟仕面对记者的提问,以否定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