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抱团取暖的汽车经销商,另一边是久久不闻靴子落地的新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品牌管理办法》)。
继奔驰经销商联会成立一年之际,今年,进口大众经销商也发出了相同的声音。11月9日,进口大众经销商将在流通协会年会上成立进口大众经销商联会。
奔驰与进口大众相继成立经销商联会具有相同的背景因素:经销商利益无法得到满足、经销商话语权处于弱势地位。“我们并不是要成立一个跟生产厂对立的机构,而是做出一个有效沟通的平台,最后要经销商和主机厂和谐共赢发展。”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进军表示。
经销商联会的相继成立,反映的是来自经销商层面的利益诉求;而从政策层面,有消息称,新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即将于年内出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可以肯定的是,商务部在积极推进这件事。但至于能否在年内出台,并不好给出确切结果。”
不安的进口大众
在今年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年会上,进口大众成为第二家成立“经销商联会”的汽车企业。进口、国产车型究竟应该采取何种销售模式,似乎成为两家经销商联会成立共同的导火索。
就在两个月前,进口大众为了满足快速扩张的需求,宣布授权途锐、T5在上海大众部分4S店销售、维修。
尽管大众汽车集团大中华暨东盟地区商务运营总监苏伟铭表示,同款车型未来在两套体系销售的返点政策问题上内部已经有了测算结果,会在政策上体现差异以保证两种体系商家的利益平衡,并且已经跟上海大众达成了一致。但这样的说辞似乎并不能让进口大众的经销商们完全放下心来。“很明显盈利能力收窄了。”有进口大众经销商告诉记者。
公开资料显示,大众进口车在中国已经布局了123家销售网点,其中绝大部分覆盖在一二线城市。通过进入上海大众销售进口产品,不仅可以拓展渠道,还可以清理销售情况不好的4S店。在三四线城市的上海大众4S店中,设立店中店销售途锐、T5,将来还会销售更多的产品。这样的计划显然对大众进口车打开市场颇有益处。
而问题就在于,厂商的利益与经销商的利益产生了冲突。“我们是要建立一个有效沟通的平台。”据沈进军介绍,进口大众经销商联会将与去年成立的奔驰经销商联会采取类似的模式。“奔驰经销商联会就是在民政部备案的,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今年我们准备成立进口大众经销商联会,未来可能会成立若干个品牌经销商联会。当然这个工作是水到渠成,强扭的瓜不甜。”
“经销商联会是汽车流通协会的下属机构,流通协会起到的是主导作用。”罗磊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多数汽车经销商都处于扩容之中,扩容的进度又与各个厂商的网络拓展计划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各个经销商的盈利能力、在当地的市场份额都逐渐被稀释,盈利能力与前几年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整个经销商体系都在积极研究经济化管理、后市场布局、汽车服务质量方面是否能有所突破。”
奔驰联会今安在?
进口大众经销商联会刚刚成立,能否取得既定目标还不得而知,即将过周岁生日的奔驰经销商联会如今又过得如何呢?
2012年末,奔驰经销商联会正式成立。曾一度占到奔驰中国股比49%的奔驰最大经销商利星行也主动加入奔驰经销商联会,成为彼时颇惹眼球的新闻。
“联会成立之后,对内会在奔驰经销商会议上做一些总结,并代表经销商与厂商进行沟通。”奔驰经销商联会会员、浙江华策汽车销售公司内部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但对于是否已经达到成立之初的愿景,以及目前运行的具体情况,上述人士并不愿透露更多内容。“联会主要服务于经销商,目前并不对外,也不对媒体。”
有目共睹的是,2013年,奔驰结束了进口与国产的渠道纷争,新销售公司的正式运营为经销商带来新的政策和管理措施。而新任北京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及市场营销执行副总裁段建军也明确表示:“奔驰今后不再打价格战,而是提升客户满意度,把服务工作做好。”尽管很难盘点奔驰经销商联会取得的业绩,但奔驰在厂商关系、产品投放等方面确实已经取得长足的进步。
“奔驰经销商联会的发展应该说非常正常,而且经常有一些活动、会议,当然也还在不断完善。”沈进军表示。“去年奔驰经销商强烈要求成立联会,同样今年的进口大众经销商也有这种呼声,大家要有一个对话的平台。”
政策或年内出台
加剧经销商与厂商利益博弈的,正是已实施八年之久的《品牌管理办法》。
近日有消息称,《品牌管理办法》修订稿已经进入部委会签程序,有望于今年四季度获批,并择机对外公布。2005年4月,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品牌管理办法》,提出国际通行的汽车品牌授权经营模式。但自从2007年起,办法即将修改的消息就不绝于耳。今年8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更是明确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研究修订办法。”
历经数年,新版《品牌管理办法》真的已经进入即将出台的阶段了吗?“可以肯定的是,商务部在积极推进这件事。”罗磊表示,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要修订《品牌管理办法》以来,整个修订进程都在积极推进。
“协会已经向商务部提交了关于修改《品牌管理办法》的建议。这个政策可能涉及到若干个部委,涉及到方方面面,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修订的。”沈进军称,“但是从协会角度讲,《品牌管理办法》已经运行了8年,对规范市场和发展汽车行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一定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所以政策本身也要不断地完善。”
“我们建议在《汽车品牌管理办法》的核心方面,比如授权经营方面进行修订。”沈进军对授权经营的方式持赞同态度,“授权经营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做法,通过授权经营,汽车市场这十多年来的发展整体上从不规范走向了规范。”但是,沈进军也对办法中的一些内容提出质疑:“对于总的经销商或者总代理商过去文件里面规定只能一家,我们建议取消只能一家的规定。此外,《汽车品牌管理办法》中的主体权利义务要平等。”
据了解,新修订的办法如果能在年内出台,政策内容可能只会做轻微调整,总体原则不会变。品牌销售制度、总代理制度也将保留,只是调整了厂商权利,将更加注重平衡厂商、经销商、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关系。
但罗磊认为,新的办法究竟能否在年内出台,并不好给出确切结果。“新法修订的出台时间受到综合因素的制约。”罗磊称,“修订稿需要得到整个行业的认可,包括各个主管部门的认可,因此,暂时无法预计修订稿的具体出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