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昨天对簿公堂,刘女士认为对方提供的设施设备故障多导致损失,对方认为风险应自负。一天上午,刘女士走进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状告翠河餐饮有限公司。去年,她和翠河公司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在万州万达广场步行街开设港式茶餐厅,缴纳加盟费18万元和保证金10万元。餐厅亏损严重,刘女士无奈起诉对方,索赔各项损失和律师费共180多万元。
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重庆高院和渝北区法院通过微博直播了庭审过程。
这是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第一起微博直播的案例。重庆高院的微博前后发布18条微博,直播双方的辩论意见。
点餐系统出问题?
刘女士说,开业以来,由餐饮公司提供的10多种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尤其是点餐系统,一直没修好。公司没提供基础信息、餐厅设备价格信息等。同时,装修成本、厨具费用远远高于公司披露的价格。
设备先后出现问题,刘女士只好自掏腰包维修,经营成本一涨再涨。
翠河公司对此否认,称本来公司想在万州开店,刘女士想接手公司正筹备的店铺,于是双方合作。餐厅设备是公司采购,移交给刘女士使用,即使出现质量问题,也该使用人承担维护保养,公司仅提供协助。
隐瞒了重要信息?
刘女士说,她调查了解到,这种餐厅毛利盈亏平衡点是50多万元,而对方在签合同前,口头称仅24万元,导致她判断错误。此外,签合同前,很多信息对方没有披露。
翠河公司表示,签合同时已经与刘女士讲好,加盟有一定风险,双方是独立经营主体,各自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公司是运营指导,现在餐厅亏损严重,并不是隐瞒信息造成。刘女士没有按期缴纳费用,报送报表,且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店铺关闭。
由于案件较为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据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