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30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在保持出口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进口,适当扩大进口规模,促进对外贸易基本平衡,实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优化进口商品结构,稳定和引导大宗商品进口,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进一步优化进口国别和地区结构。
《意见》明确,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以暂定税率的方式,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的进口关税,适当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进口关税,适时调整部分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关税,重点降低初级能源原材料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增加进口促进资金规模,在现有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安排进口促进支持资金。为国家鼓励类产品的进口提供贴息支持。
《意见》提出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条件的进口合理信贷需求,积极提供信贷支持。进一步拓宽进口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进口信用保险体系和贸易结算制度。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清理进口环节的不合理限制与措施,降低进口环节交易成本;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口管理;推动进口与国内流通衔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完善产业损害和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
《意见》强调各地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调整“奖出限进”、“宽出严进”的工作思路和政策体系,坚持进口和出口并重,坚持关税政策与贸易政策的紧密协调,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积极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