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购物”为何被定性为涉嫌网络非法传销?这种“新型传销”有什么特点?加盟商和代理商问题如何处理?消费者如何判断是真正的传统消费返利还是网络传销呢?
昨天下午,记者就一些相关热点问题,采访了金华市相关部门。
记者 杨法礼
问
起初,“万家购物”网站是被视作“创新模式”的电子商务的,如今又被定性为涉嫌网络非法传销被查处关闭。这一定性最终是如何确定的?
答
“万家购物”成立之初,网站业务基本局限在金华地区。
刚开始时,“万家购物”确实是一种电子商务模式,但在发展过程中,这种第三方导购平台被传销组织利用,初级模式逐渐发生了变异。
调查证据表明,亿家公司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会员、VIP会员、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区域代理商等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会员,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这一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要依法予以打击。
问
“万家购物”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那么参与网站返利的代理(商)和会员应该如何定性呢?
答
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都是以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发展加盟商和会员,从下属各层级的消费额累加计酬,按照《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这样的行为涉嫌组织或参加传销,将依法予以刑事追究或行政处罚。
VIP会员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发展会员,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参与网络传销活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万家购物”充斥着大量虚假消费。加盟商、诚信商家、代理商、VIP会员等如果采用虚假交易等欺骗方法,骗取钱财的,根据《刑法》第266条,也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问
在网站交易过程中为亿家公司提供经营场所和货源的加盟商和代理商将如何处理?“万家购物”也存在着少数真实交易的合法经营店家,在其过程中形成拖欠网店货款及员工工资问题,将如何解决?
答
加盟商(诚信商家)、代理商等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6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行政处罚。
对合法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拖欠网店货款和员工工资,将责令亿家公司及其股东依法清偿,财产不足的,按比例清偿,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监督。对亿家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侵占公司财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问
消费返利这样的电子商务促销形式已经存在很久,消费者如何判断是真正的传统消费返利还是网络传销呢?
答
判别网络传销的原则主要有两个:一是是否存在虚假交易,二是返利过程中是否存在发展下线事实。
如果网站名为消费返利,实际上很少存在消费行为甚至不存在消费行为,一般可以认定为网络传销。类似的模式在消费方面一般存在两种情况:第一不存在真正的商品交易,交易行为是虚假的;第二,有实物销售和服务,但传统消费返利金额极低,而返利网会员或加盟商则返利比例极高,通过这种方式诱使会员由消费返利变成投机返利。
体现在万家购物上,就是网站并不审核每笔交易,只要加盟店上交16%的资金,网站就开始返利。
问
“万家购物”是新型的网络传销,新在什么地方?
答
“万家购物”在发展过程中,这种第三方导购平台被传销组织者利用,初级模式逐渐发生了变异,网站运营态势日趋复杂并具有争议性。
特别是2012年2月15日,“万家购物”推出“一元返利”超高回报政策后,加盟商和会员数量急剧扩张。不少会员钻了返利购物模式的漏洞,只需缴纳16%的“佣金”,不再进行线下商品交易,这就是虚假交易。
这样就导致了“消费返利”变成了“投资返利”,而网站也从“返利促销”成为“返利投机”的金融游戏,直至涉嫌传销。
更为严重的是,“万家购物”在给高级会员返利的同时还出现了团队计酬现象。“万家购物”网站设有不同界别的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等,每一级代理(商)都可以根据自己吸纳的加盟商的业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取佣金,“万家”给这三级支付销售额的佣金分别是1.5%、0.4%、0.2%。用这种高佣金刺激各级代理(商)不断拉拢新成员加盟。这时的加盟行为实质上成了“拉人头”,用后来加盟者交的佣金去填前面返利的窟窿。
有专家指出,“万家购物”返利模式的实质就是穿着电子商务新经济外衣、换上搞科技内核的新型网络传销行为。
问
这种运营模式,如何欺骗过消费者的判断力?
答
“万家购物”的返利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实体传销,没有人头传递,加入的会员也不需要门槛,只要在网站注册即可加入,也没有对会员进行洗脑培训。而随着外界争议的逐渐增多,“万家购物”不断地根据社会质疑声进行调整规避,使其非法传销的内核更具隐蔽性和复杂性。
由于“万家购物”巧妙地从表面上规避了典型传销现象中的拉人头、入会需门槛等特点,隐蔽性很强。“万家购物”相关负责人曾说,公司不遗余力打击“虚假广告”,但实际上却收取更多的佣金,一直在变相纵容。
有会员称,今年年初,“万家购物”的返利下降到几角钱一天,甚至几分钱,出现了明显不可持续的现象。
而从今年2月15日开始,“万家购物”做了“政策”调整,每一个有效积分获得的返利又确定为一元钱,参与人群又大量增加。
问
金华从事电子商务公司有多少家,类似万家购物经营模式的电子商务有多少家?占电子商务公司的比例有多少?
答
金华市共有涉网企业19330家(不含个体户)。涉网企业是指通过网络进行营利性活动的企业,包括(1)在互联网上开设网站宣传展示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2)在互联网上开设网站自己营销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3)举办网络交易平台为他人的网络交易提供服务(属于网上市场)的企业;(4)在他人的网络交易平台上开网店的企业;(5)在他人的网站(或平台上)建立自己的宣传页的企业等。类似万家购物经营模式并实际正在经营的企业只有16家,占涉网企业的比例为0.082%。
问
据了解,万家购物已经在金华开办两年,坊间和网络质疑声不断,政府为什么不及时介入?
答
万家购物初始是第三方购物导购平台,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演变、变异,最后由“购物返利”变成“投机返利”,涉嫌传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诱惑性、欺骗性、交叉性和演变性。
金华市工商、公安、商务部门曾多次组织调查研判,发出消费风险警示,对有关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持续整改。鉴于网络传销的隐蔽性,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取证,在掌握足够的证据后对于认定明确的涉嫌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2009年以来,金华市开展联合执法175次,办结传销案件71件,处罚出租房主216人,发放整改通知书538份;移送公安刑事拘留403人,居全省首位;并率先查处了世界通、异业联盟等一批网络传销案件,滞留金华参与传销人员大幅下降。
仅在2011年,全市就捣毁传销窝点78个,解救传销人员416人,累计遣返传销人员889人次,立案查处案件6件,其中移送刑拘10人,劳动教养14人,录入传销人员信息408人,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一直处于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