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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槟榔总代理售假侵犯商标被罚829万。

   日期:2020-04-23     来源:新浪网    作者:三湘都市报    评论:0    
核心提示:据本报4月22日讯 就在今天,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得知,2019年,该局突出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了3个重点领域

          据三湘都市报报4月22日讯 就在今天,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得知,2019年,该局突出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了3个重点领域,围绕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专利侵权、地理标志侵权等五类侵权违法行为加强了监管执法。并且同时,该局公布了2019年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益阳赫山区一制衣厂就是因为私自印制带有注册商标的服装并且进行销售而被罚。2019年10月25日,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依法对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某制衣厂涉嫌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立案调查。经调查了解,当事人于2019年5月,未经授权将新加坡满景(IP)有限公司持有的运动品牌FILA的图形及英文字母注册商标自行临摹制作印版7个,印刷在其生产的服装上,通过“心随舞动广场商城”淘宝网店销售。至到案件发现时止,已经销售商标侵权服装2159笔,销售额101055元;现场查获库存商标侵权服装1826件(条),价值44650元。该局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当事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罚没42.6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公布的案例中,备受关注的还有永州市江永县蒋某松、刘某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槟榔案。

      就在2019年1月16日,永州市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举报,依法对湖南胖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胖哥槟榔”江永总代理蒋某松、刘某立案侦查,现场查获标注“口味王”“湘潭铺子”“胖哥”槟榔32377包、系列外包装2647个和奖券卡45000张,价值608292元。通过商标权利让人去甄别,上述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槟榔已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管理局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判定当事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并且没收涉案的产品和经营工具、罚款829万的行政处罚,并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该案件与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标签: 槟榔总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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