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绍兴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发现一则题为《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绍市监价听告字〔2020〕7号),该公告显示时间是2020年4月21日,在公告之下还有一则发布时间是4月13日的《公告》。
该《公告》显示,杨某宇,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涉嫌进行传销活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通过购买一台价格1431元的服务包而成为“车智汇”产品服务包的“代理商”,并取得发展其他人员的资格。你在销售产品服务包的过程中,再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其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牟取非法利益。
截至案发,你通过前述方式销售 “车智汇”产品服务包的直推业绩达到15台、团队业绩达到300台以上,已晋级为C1级经销商。
本局认为:你的行为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所指的传销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处理如下:一、责令改正,二、处罚款200000元。
然而时隔一天,该《公告》已经从绍兴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中删除,至于为何删除不得而知,但是此《公告》显示,亚美科技推出的“车智汇”涉嫌传销再一次被“实锤”。
多次涉嫌传销被处罚的“车智汇”
2018年11月4日,在通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传销一案中,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裁定对通山县公安局已经冻结的被申请人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中的存款1000万元继续予以冻结。
2019年11月1日,在《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中,湖北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向法院申请冻结该公司一系列账户资金2000万元。
2019年12月12日,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一份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被执行人广州亚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亚美电子”)涉嫌传销向法院申请执行罚款。判决书中详细披露了“车智汇”7级代理模式。
除了上述司法文书披露的信息,贵阳市工商局、湖南常德工商局武陵分局、湖南宁乡市执法部门等对“车智汇”涉嫌传销进行过查处或整治的消息也见诸于媒体。
而对于涉嫌传销的行为,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否认公司涉嫌传销,据中国网科技记者采访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道中显示,“我们高度正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问询的同时,也主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自查自纠,确保产品销售和管理的规范。目前公司一切运转良好,平台依法合规运营。”亚美科技在邮件中回应。
据中国网科技报道显示,广州亚美科技的车智汇在销售过程中采用七级代理模式,并且经销商在营销过程中采用了常见的传销用语,如“交纳费用可以终身做代理”、“国家支持”、“发放原始股”,以及“代理级别越高,拿的提成越多”等。据了解,车智汇常见的销售模式是,消费者以1431元购买服务包后成为会员,推荐给别人可以获得430元奖励,被推荐者继续推荐其他人员购买使用“车智汇”,第一个推荐人还可以获得86元奖励。在奖励发放流程上,最早是经过亚美电子的人工审核后,通过会员的微信钱包或APP绑定的银行账户以劳务服务费形式统一自动给付会员奖励。2018年6月以后,将劳务服务费形式改为以进货差价形式统一自动给付会员奖励。对于这些现象,广州亚美科技给出的理由是“对经销商管理不到位”。
车智汇为何能“全身而退”?
据天眼查显示,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律诉讼就有5条之多,其中就有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通山县人民法院涉嫌传销被冻账的法律文书。此外,社交财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亚美科技”关键词显示结果就有13件裁判文书。
此外,车智汇通过拉人头的方式全国发展会员的同时,还宣传免费发原始股,预计2020年上市等诱人的信息引起普通消费者加入,事实上,亚美科技根本不具备国内上市的条件。而腾讯灵鲲金融风险查询举报中心搜索“车智汇”显示,举报类型疑为传销,被举报次数多达3742次(截止2020年4月22日),多达84条评论指责车智汇虚假宣传、拉人头涉嫌传销等信息。
那么,被全国监管部门打击的车智汇涉嫌传销的案件不在少数并且每年都有相关案例的发布,为何车智汇还在全国发展会员呢?据相关人士透漏:“车智汇能够迅速撤下相关文件,主要是其强大的人脉关系外,车智汇还积极掩盖媒体的曝光,对于媒体报道予以否定。”
对此,相关人士表示:“车智汇尽管看上去实力强大,但是并不代表此类企业可以为所欲为,保健品帝国权健如此强大的企业而无视法律的后果就是灭亡,没有任何企业能够在法律面前可以‘大而不倒’,对于涉嫌传销的企业更应该加强监管。”